佛教禪定實修體系CW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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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
A. 禪修方面的錯誤 |
共十點 |
B. 禪修的真正目的 |
共七點 |
由三乘法輪精舍到陳先生的關房約有兩英哩半的距離,並且幾乎都是下坡路。我們在豔陽高照下出門,半途中卻開始下雨,我們撐著雨傘,加快腳步,沿著滑溜的街道下行。兩側的水溝喧嘩地噴湧著髒而棕色的水。這場陣雨必定會把噶倫堡徹底地洗滌一番。這個景象不禁令記述者聯想到一個比喻。正如路上的男男女女擠在屋簷下避雨一樣,許多人尋求不穩定的庇護:短暫的逸樂、無用的苦行、低層次的神祇、救主、以及假設的造物主。關於錯謬的妄想,他們恐懼並且慌忙地避開能滋生利益的法雨。只有少數人能無畏地依此帶來安樂的教法前進。願一切眾生都能淨除莫須有的恐懼,並且享受此輕柔法雨,因而得以佛法淨除一切垢穢,使眾生的心皆能如被雨水沖洗過後的噶倫堡一樣的光潔。
心中一邊如此作意,轉眼就到了「五槐茅蓬」。陳先生穿著藍色寬鬆的中式外套及長褲,圓圓的頭上戴著瓜皮帽,手中旋轉著銀質的「法輪」,站在門口迎接我們。他很同情我們遇雨,雖然我們不把這場雨當一回事,他仍很關心我們淋溼了的僧袍,又試著幫尊者(譯註:指桑格那卡喜達)擰乾衣服。陳瑜伽士看來格外的高興,一點都不像西方人通常所認定的,隱士都是嚴峻的聖人。他時常露出柔和的滿臉笑容。他的笑、他的淚,都是真誠、不造作、而完全發自內心。他如此展開他第三次的開示:
身為一位閉關修行者,我未曾與西方的佛教界有直接的接觸,但有一些歐洲或美國的佛教徒曾訪問我,因此我知道一些他們的想法。我也和世界許多地區的佛教徒有信函往來,因此經由書信或造訪我已接觸過許多西方的佛教徒。首先,就我們要討論的「禪修的目的」這個主題,我先依人們的觀念來做分類,然後再來檢討他們的錯誤。依我之見,可區分為三類:
第一類人,是穿著袈裟的僧人、僧眾及沙彌。可是有些出家眾仍從事世俗職業,而沒有完全出離。您們二位皆是來自西方的大比丘,並且持守戒律,這兩件事本身已是相當稀有的,與他人相較之下,則更為難得。現在(譯按:1962年)西方的國度裡仍然只有極少的比丘眾,並且他們多半以修習小乘法為足。難以見到不以只學小乘為足,而加上進修大乘教法的。而要找到像你們二位這樣,不以修大乘法為足夠,因而學習和修持金剛乘教法的人,更是極為稀有。
中國的《大藏經》雖含有許多大乘的教法,但西藏的密宗經典並未完全譯出來,因此我們在此談三乘佛法的禪修,還是可能有些利益的。我將試著把在這三乘中的整個佛教禪修的體系都論及,使你們聽完後,就像是自己讀了整部《大藏經》一般。
關於禪修的書籍很多,卻沒有將之系統化地介紹,所以一般人很難正確地掌握要點。甚至有許多比丘在三乘佛法中徘徊不定,對於什麼是應修的、什麼是不應修的,充滿疑惑,迷失而不知正確的途徑。
桑格那卡喜達比丘可以讚賞為少數徹底了解三乘佛法的僧侶之一,所以他把他的精舍命名為「三乘法輪寺」。
此時尊者插說,其實寺名不是他取的,而是著名的寧瑪派的大師切處桑結多傑仁波切早就預言了此寺的落成,也先為它命了名。這位大師為他印証他原先已有的想法說,佛法中的種種乘是相輔相成而總合為一個整體的。雖然許多西藏的善知識們都抱持這個觀點,但正如陳先生所說,藏傳佛教以外的地區,很少有僧人有此見地。
在此小插曲之後言歸正傳,陳先生繼續談到第二類,就是西方的佛教學者:
正如我在前一章扼要提到的,西方的學者已經著述或翻譯了許多佛教典籍,但他們大多不是佛教徒。他們感興趣的是佛教的理論,而不是修持佛法。即便是佛教徒的學者,也往往對於禪修少有強調。佛教禪修不只是理論,它是需要實修的。所以,我們這一些談論對學者們應是特別有益的。
第三類則是一般的俗人,有些是佛教徒,有些是非佛教徒。有些人雖已嚐試依佛的教導修行,可是因為邪見或誤導,即使是佛教徒也常常是盲修瞎練。這類俗人佔了人口的大多數,所以他們自然地就犯下最多的謬誤。
現在我們來檢討一下上述三類人所犯的錯誤。分別條列如下:
(1)第一個錯誤是沒有出離可做為他們禪修的堅固基礎。(請參閱附錄III,I及II)我經常收到美國的來信,那邊的第三類朋友們說,出離對東方人是容易的事,但對西方人卻很困難。他們抱怨說在西方有那麼多東西得放棄,所以就變成更難以出離。我答覆他們說,更要注重出離,纔是正確之道。小孩子若覺得數學難學,但又想數學有進步,唯一的辦法就是更加用功。修習出離也是如此。我們如果覺得出離是困難的,就應該勉力下大功夫來克服自己的執著,使自己能完全放棄它們。
上述的第二類人通常不關心禪修,即使如此,出離對他們也是重要的。他們擁有學術的高位、職業、頭銜和名望;這些他們都應當能無執地放 捨。
至於第一類中,也有一些僧人尚未放棄世間的職業。陳先生於此提到一位美國人的名字。
尊者說相當多的西方佛教徒對於僧人生活的意義非常不清楚。有些人根本不是恪守獨身主義的僧伽團體的一份子,卻也自稱為「比丘」。在錫蘭也有許多從事教職和醫療工作的「比丘」,而此等工作和佛法並沒有直接的關係,況且這些工作並不需要先成為比丘才能從事。關於東、西方的這類人士,聽者評論說:「如果他們不能放棄他們的職業,他們就一定會放棄戒律。(譯按:通稱「破戒」或「犯戒」。) 」
陳先生接著說,他不打算再多談出離了,因為這個重要的話題已在前面相當深入地談過了。為了利益上述的三類人,他再次強調:「如果他們不出離,他們的禪修就不會好。」
(2)第二個錯誤是以為藉著禪修,可以增加體能和力量來造作惡行。但是修習禪定的目的是要淨除一切罪障。這類人因為不正確的生活方式,常造作不善業,變得容易緊張,所以才想到習定。他們稍為從事禪修,得了點輕鬆,又恢復強健,便又造作惡行,感受緊張,如此週而復始。這絕不
是修習禪定的目的。(3)第三個錯誤似乎最常發生於俗人之間。通常他們沒有得到有智慧的師父 (善知識) 的指導和傳授,因而無法獲得正確的修行體驗。在沒有善知識指引的情況下,他們只試圖由書本中得到所有的消息。在這種方式下,禪修不被視為是宗教性的,卻往往只是為了保健而從事的。缺乏善知識的指引,沒得到正確的教授,再加上錯誤的目標,這樣的禪修是沒有基礎可言的。(參看附錄三、I(A))。
(4)有些人認為禪修只是一種心理的事情。因為有這種見解,他們便不注意練習正確的坐姿,如跏趺蓮花坐姿。他們對於習定時的坐姿七條件(譯按:通稱「七支坐」)毫無概念。這些條件是很重要的,因此我依人體由下而上的次序簡單陳述於下(請參閱第七章及第六章):
(a) 足盤雙跏(蓮花坐姿)
(b) 手結定印(手置於大腿上,依不同的修法而結不同的手印。)
(c) 脊柱挺直
(d) 頷壓喉結
(e) 兩肩後張(肺部才能舒展)
(f) 舌抵上顎
(g) 目視定量(眼半開並且目光定於修者前方十六指寬處)(參看附錄三,II、C)忽略七支坐姿而認為禪修只是用來訓練心使之寧靜,這是錯誤的。也必須考慮到身體的姿勢和訓練對心的影響。小乘和大乘的禪修著重在心理方面。安定心靈的活動和發展覺照內觀。但在金剛乘裡,禪修則是身心兼顧,因為心與氣在密續的修法中都是必備的(此處的氣屬於身的方面)。因此在大乘和金剛乘的禪修中,身體的姿勢必須是完善地安排好的。
(5)第五種錯誤是,有些人廣泛地涉獵種種宗教裡探討禪修的書籍,東拼西湊地想獨創一個體系;要不就是被讀到的種種法門所分心,先試這種法門,接著又試另外一種,經常在換來換去。這類的人是無法深入禪修的,而且他們的修習不會達到佛法的證德,也達不到佛法外的任何目標。(見附錄III,1,A、3)
(6) 許多西方人的生活使他們緊張,所以他們覺得需要維持健康、增強體能,或者賺更多的錢,並且成為廣受朋友們,尤其是異性的歡迎。禪修的真正目的—達到正覺的出世利益—他們不是不知道,就是置之腦後了。對於神通的追求也屬於這類的錯誤,甚至連年輕的比丘都渴望有此能力。
於是陳先生提到有一位沙彌在出家前,曾去找尊者,希望能得到「他心通」或是「天耳通」。尊者說:「他從英國帶來以幫助他獲得這些神通的水晶球還在我這裡呢!」
所有這類的禪修目的都是錯誤的。
(7)第七項錯誤是在於把佛教當作是全然的無神論的想法。有這種錯誤想法的人不相信有任何神祇會在打坐習定時保護他們,或者助他們遣除障礙。這類人士難免遭遇魔難,而後必須停止禪修。他們的錯誤是以為佛否定了所有神祇的存在。佛陀確曾否定了有一位造物主或一個全能、絕對的神格的理論;這類說法是錯謬無知的念頭。佛陀當然知道在生死流轉中,有許許多多比我們人道壽命更長,福報更大的天道眾生(天人)存在著,並且祂也經常對他們說法。許多天神隨後成為佛法的衛護者。例如,經典中記載印度教的三大神(大梵天王、遍入天(音譯:毗濕奴)、大自在天(音譯:濕婆))全都皈依了正覺佛陀。諸如此類的大威力是可以祈請來保護禪修者的,所以完全否定對祂們的信仰以及祂們可以給我們的幫助,是很大的錯誤!
(8)有人說:「佛教是無靈魂主義」,他們不但否定其他宗教所說的絕對的靈魂,也否定有一個依條件而生起的神識存在。佛陀雖然破斥有所謂的絕對靈魂的存在,但並沒有說依條件而存在的神識的看法是錯誤的。佛陀告訴我們揣測如何把絕對的靈魂與絕對的真神合一,是錯謬之見;但是卻沒有否定一個依條件而存在的神識(通常被看成是一個人格的延續)。佛陀的教法是中道、不落於兩邊的。
如果我們不能見到這個依條件而產生的「神識」(第八識自我),我們怎能了解它呢?更遑論要否定它了!進入甚深禪定中,我們可以看見這個第八識我,我們必須透過無我空性的正見,來把它連根拔起。如果在相對的條件狀況下都不承認它的存在,那麼如何去看到它,甚至消除它呢?
一般人不能深入定境,因為他們的心一直受六識所生起的影像所困惑。只有在進入甚深禪定時,才能經驗到第八識(阿賴耶識),它就是一般人執以為我或神識的不淨藏識。在我們能依空性正見把第八識轉化成佛智之前,我們必須先看到且辨認它。(原註:依據唯識宗的教理,另有一個清淨的阿賴耶識,但最高的中觀見教理卻不如是說。)
在我們實修前,我們至少必需知道有一個依條件而存在的神識,才能根除它。一般人的心習於散亂,根本無法發現到這個第八識我,因此不應錯誤地否定其存在。
(9)再來指的是對禪宗有錯誤的見解。有些西方人誤以為禪宗的教法中是不講因果法則的(梵文為hetu-phala,因緣法),而且他們可能還會衍伸到認為因果法則是假的。他們便試著效法一些古代中國禪師的行徑,否定因果;殊不知禪師的言行和一個初學的凡夫應持的學法態度是有天壤之別的。有一個僧人自以為是禪師了,因為他誤導了問法的人,否定因果,所以五百世墮為野狐身。對凡夫而言,因果法則是真實不虛的,對此法則的否定只會使他們惑亂而已。證悟的大禪師們所教授的最高真理是一切非緣生亦非非緣生。對於這些禪師的開示,我們必須仔細分辨他們究竟是站在相對真理的層次說的,抑或是站在絕對真理的角度說的,才不會造成誤解。
因此,在解釋經或論的文義時,要非常謹慎。切不可斷章取義,也不可「依語不依義」。
(10)這是最基本的錯誤:對於佛教習定禪修的最高目的的無知。以下我們便針對此項仔細地討論。
上述禪修的錯誤目的是依其粗顯到細微的次第漸近說明的。現在我們要扼要地討論修習禪定的積極目的。
(1)想修習佛教禪法的人必需先要有很好的佛教理論基礎。對於經論等有了透徹的理解後,經由禪修,得到佛教的正見。此時,無論他處於何種情境之下,都不會偏離佛法,身口意的一切行動都是依正見為準則。這是最低的條件。
即使一個人已出離世俗,過出家人的生活,但種種世俗的想法,如金錢、名譽、貪慾等仍會不斷湧起,這意味著此人尚未能把心投注在佛陀的教法中。(見附錄III,IB及附錄II、I)。
若不能全心投入佛法,以佛法正見為準則,就不可能對佛法有圓滿的了解,當然就更談不上「正命」了。若能依正命而行,則一切作為都與佛法息息相關,自然也不會做出任何違背佛法的事。因為念念都在佛法上(這對俗務繁多的在家人是很難的事),正見的中心思想得以形成,而佛陀
的教示的真義也隨之變得清楚。佛對於宇宙人生的開示非常的多,在此不細說。感興趣的讀者請讀《陳氏英文小冊第29號》,或參看其他有關的英文書籍。
(2)任何想要在佛法上獲得成就的人都應該要具備無為任運的能力,也就是証得漏盡通(貪、愛、無明、不正見四漏完全消除)。六種神通中的其他五種(神足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及天眼通)只是世間的神通,而不應計及。
陳先生笑著說,在西藏有一個很長的故事,我來說一說讓你們輕鬆一下。記述者很高興聽;以下是我們聽到的故事﹕
有一個西藏的喇嘛到印度去依止佛教的上師學法,他已經開發了前五種通力,但仍沒有成就漏盡通。他聽說有一位叫三世智的大師已圓滿覺悟,這位很自負的喇嘛想要和這位大師較量神通。當他到了那位大師的寺廟時,正在準備用餐,他很驚訝於這位大師的簡樸,因為在火上煮著的只有水和糌粑而已!他心想﹕「這位神通大師竟吃這麼簡陋的食物」。三世智知道他心中想什麼,卻不聲張,只向他要一根湯匙來攪拌鍋內的食物。他攪動了三次,然後盛了一碗給這位喇嘛。這位喇嘛吃了以後,發覺產生了未曾有的快樂,甚至比他禪修時最好的境界還要殊勝。這時他的傲慢已消除了一半,但還留有一半。他問這位大師說﹕「可不可以請你和我較量一下神通?」
這位大師回答說﹕「我已老邁,不過我有很多弟子,你就任選一個人和你比吧!」
他環顧了一下三世智的眾弟子們,挑了一個很瘦且看起來不像具有不凡成就的徒弟。這個徒弟就問他﹕「你打算用什麼方法來較量?」
因為山上的積雪很深,所以這個喇嘛就決定他們兩人坐在山巔上,把雪溶成蒸汽。這個徒弟同意了,很禮貌地問喇嘛要挑高一些還是低一點的地方。這個喇嘛心裡想﹕「我還是坐低一點比較好,這樣我才能看到他是否真的有此能力」。他就告訴這個徒弟說他要坐在下方,這位徒弟很尊敬的說﹕「我是在你的命令之下才坐到較高的位置去哦」,然後向這喇嘛一鞠躬便爬上山去了。
兩人坐定後,雪水立刻奔騰而下,往坐在山腰的喇嘛身上傾瀉,但雪水並未真正淋到他身上,而是在他頭頂上方虛懸著。這個徒弟把雪溶化成水,但他的上師的慈悲,阻隔了大水,免得喇嘛被淹死。
一個具有前五種通力的人,碰到了証得漏盡通的行者,他的前五種通力是半點也施展不開的。當時這個喇嘛一籌莫展。可是僅管他的法力是暫時消失了,他仍以為「或許就是靠我的功力,才能把大水擋回去」。
此刻,三世智大師騎著獅子在空中出現(獅子是大智文殊菩薩的表徵),勸告這個喇嘛說道﹕「不要驕慢,我是來救你的。你還有什麼方法來贏過我這個徒弟呢?到我的寺院來,我會給你教法,你會成為我的好弟子」。
對佛教感興趣的西方人通常對神通很好奇,但他們應好好依本書所說的方法修習,努力証得漏盡通,而不要去管前五種通力。
(3)任何想要達到禪修最後目的的行者,應努力証得法身,使自他都能得到解脫。他必需一直努力精進直到証得法身為止。
(4)禪修者也應希求証得圓滿報身的清淨法樂。(佛的自受用報身只有八地以上的菩薩才看得到)。
(5)禪修者也應追求証得救度一切眾生的大悲。因修大悲而証得佛的化身(佛在六道中顯現或應化的外在、肉身或表相身體。這是佛住世時各種動物、人及天神等,所見到的身體)。
(6)了解六大瑜伽(地、水、火、風、空、識)的道理是很重要的,它可以縮短行者成證的時間到只要十六生便成佛。(參看第十二章之第五節及第八節)。修習六大瑜伽法可以証得佛的體性身(不是一個單獨的個體,而是法、報、化三身的總集)。
(7)為了更縮短成證的時間,行者應該進求金剛乘的無上瑜伽,尤其是有關第三密灌的修法,因而得以在此生成就大樂智慧身(第十三章第二部分)。這是佛教禪法最終極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