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佛及他教之行者的正確態度

 

英文原作   陳健民瑜伽士

         弟子 林鈺堂

 

在信佛及他教之行者間可見到有四種態度。有些人甚至信仰不止兩種宗教。在中國有些學者強調三教合一,亦即儒、道、釋,或者五教,再加上基督教及回教。目前我們有許多人是兼信佛教及基督教。我們需要知道這四種態度,而後擇取正確的思路。

 

這四種態度是:宗派主義、融合主義、辨別主義以及剽竊主義。

 

一、宗派主義

 

在古代宗派主義是被極為重視的,並因之而引起許多戰爭。例如,天主教徒與新教徒之爭,直至今日猶在愛爾蘭持續著。每個團體都認為自己的神是唯一的神,並各自有其教典。天主教徒不准閱讀舊約,而猶太人不承認新約。每一邊都有其宗派性的作為。這種見地過於主觀,而這些宗派不接受合理的比較研究。

 

在中國明朝及清朝時期,那些混合儒釋信仰的名臣被排斥在孔廟的祭壇之外,既不能安立牌位,也不能領受每年的祭牲。而其中堅信佛法者便自解曰:「神識既已安養於蓮邦,又何需領受三片冷豬肉?」

 

宗派觀念強固的道教徒也不喜歡佛教。在中國的佛教史上有所謂的「三武之禍」便是由信道教的三位皇帝對佛教的打壓。「武」乃謚號,是由公立之史家對其統治所安的,而其中意謂著「蠻橫」。在那些時期中,許多寺宇被摧毀了,而僧眾也被迫還俗。所有這些皇帝都早逝。

 

在我們的時代,無神論的共產主義國家,如中國與蘇俄,則完全沒有宗派主義。在自由世界的國家中,如美國,每個人都開放心胸而能包容所有的宗教。因此宗派主義不是我應當討論的主題。並且這也不是應被選為正確的態度。

 

二、融合主義

 

接著我們論及第二種態度,即融合主義。它在效果上強調的是:條條大路通羅馬。也就是說從紐約可以去到羅馬,而從舊金山也可去到羅馬,但途經的地方會是不同的。我不以為所有的宗教都是真正如此相似的。依我拙見,比起佛教與其他教的差異而言,佛法以外的宗教間是更相似的。

 

其他宗教建立一位創造者,耶和華、耶穌或婆羅門,並且崇拜這一位特別的神,以其形象為上帝。在佛法裡,上帝尚在輪迴內,雖然是在最高層。縱使在頭等的地位,此上帝依然受輪迴之法則所支配。

許多教師對於混合種種宗教——亦即融合主義——的說法是一致的,也就是說,所有的宗教,道教、佛教、密宗、儒教都是一樣的。有一回我被邀請與一位西藏教師及一位相信融合主義的中國醫師共餐。藏人的仁波切問我:「許多中國人說道教就像我們西藏的佛教,這是真的嗎?」我回答說:「非也。有些中國古時的帝王曾對佛教與道教甚至做過比較研究。」在此有些關於佛教與道教的故事。

 

道教屬於佛教以外之外道。道教徒有許多神明,如三清、三師及三帝,並且他們也有一些密法的教授及許多宗派。有些宗派是像印度密宗而強調聖愛;有些宗派則只強調清淨定功。

 

很多年前當我在印度噶倫堡時,有一位美國教授湯瑪士先生從紐約傳來一個預言。他能預見將來的許多事。他並不知道我,但有一次在其定中他聽到「陳」這個名字,並且被告知許多關於此人之事。他就問一位佛友司考特夫人:「這位陳先生是誰?」司考特是我二十餘年的讀者,就回說可能是我。湯瑪士先生就寫信給我說:「一九五七年七月十八日你會有一個強烈的連繫,而你會傳授某種知識,並且那是會被擴展的。」這個預言是在此日期之三年前作的。當時我打算以中文寫作一本比較道教與佛教的書,名為《中黃督脊辨》。當此作完成時,我祈請護法來護持此書。所有這些都圓滿完成了,而在圓滿後我在曆書中發現,正逢此預告之日期。這本論及道教與佛教的書由三位中國的飽學之士作序,其中一位是道教徒,他是一位三百多歲的道長之高徒;一位是學佛三十餘年的佛教徒;而最後一位則是兼信印度教的佛教徒。他們各作一序,各重其教。因而此書與佛、印、道三教關聯著。在我的定中光明顯現了四字:「北斗稽首」,意謂著北斗星君敬禮。北斗為大星,而北斗星君為道教徒所崇拜。同時我聽到天語:「此文所在之處,千真敬禮,萬聖護持。」此乃道家《北斗經》中語。在此書中論及一些古代帝王所主持之佛道競賽以及由彼等帝王之試驗所生之感應事蹟。現在我要為你們略述一些。

 

漢明帝邀請道教長老及佛教領袖入宮競試。著名的印度聖者摩騰當時在中國傳授小乘佛法,也與道士們同來。佛經及道教之經典,如《老子》、《易經》,也都帶來了。道教經典放在一邊,而佛經放在另一邊。兩邊都點燃來看哪邊會被焚毀。結果相當異常。所有道籍完全焚毀,而平時能飛昇之道教領袖在當時卻神通盡失。而佛經遇火即飛昇而不為火所觸及。摩騰本身,雖然先前未曾飛昇過,當時卻飛昇了。道長立即昏死,而在場之六百道士悉數皈依摩騰。此種由皇帝主持之競試是記載在史籍內的。從此佛法在中國即興展。

 

唐朝皇帝姓「李」,與道教之祖師老子同姓。由於皇帝與道祖同姓,有人主張唐朝應重道教。而實際上唐皇重佛教遠過於道。有一個有趣的小故事:有一推行宗派主義的寺院,他們把佛像及老子像並列一處。大家知道道士們是有召喚雷、電及雨的能力。可是在那時閃電將老子像焚毀,而佛像安然無恙。

 

另外一個故事則發生在我的美國友人大衛家。家內起大火,其居室內一切焚毀,而唯獨一張(十六世)大寶法王的法照無損。不僅是這一次,曾有許多次類似的關於大寶法王的事蹟曾發生過。在西藏也曾發生過此類事蹟。在任何大寶法王曾坐過的屋內,即使房間焚毀了,他的座位依然無損。當他在錫金時,有一百位加拿大人士來見他;其中四位是我的佛友,而餘者全是天主教徒。在去參禮的途中他們順道來見我,而我對他們說:「我期望並祝禱大寶法王會顯示神通來令你們皈化。」他們參加了黑冠典禮,並見到金光。這一百位加拿大人士都見到了,因而那些天主教徒全皈依了他。

 

在三國時代吳國的皇帝問他的臣子,大學者闞澤,儒、道、釋三教以何為最優。闞澤回曰:「孔老二教,法天制用,不敢違天。諸佛設教,天龍奉行,不敢違佛。」

 

人們說所有的蛋都相同;但事實上有的蛋黃位置高些,或者較淺色,或者有的蛋是較圓的。它們看似相同,但若以儀器細量便會發現它們實際上是相當差異的。人們在科學地測試他們的意見之前,往往會說東西是一樣的。在中國有個故事:從前有位飲茶者使用特別的水(來泡茶)。依科學,水就是水,只是一氧化二氫;但這位人士只要某山某泉的水來泡茶。他的傭人瞭解這一點,但是有一次他被派去取水時在回途上打翻了兩桶之一,水都流失了。因為時間上來不及再回去補足,他就打定主意用河水裝桶,心想:「我不信東家真能嚐出有差異。」他便回去泡茶了。然而當他的主人品味時,他說:「噢!這不對;這水是相當不同的!」

 

在有本中醫書中提及了不同種類的水,各有特殊的不同醫藥功能。(註:《本草綱目·水部》)

 

1.雨水。在這類水之下,又分列了好幾種:

a.立春雨水,夫婦皆飲,有助得子。

b.梅雨水。陰五月潮霉腐物。可用此水洗傷處及潰瘍。可助除去潰瘍之結疤。

c.液雨水(冬季),可殺百蟲。

d.潦水(降注之雨水),可去濕熱。

e.露水,秋露繁時,以盤收取。可調癬。

f.百花上露,令人好顏色。

g.菖蒲上露,能明目。

 

2.河水

a.東流河水可治霍亂。

b.西流河水可治瘧疾。

 

3.阿井水可止吐。

 

4.山岩泉水可治霍亂。

 

5.井華水可治酒後熱痢。

 

6.碧海水可治獸疥癬及滅癬。

 

7.古塚中水,洗諸瘡皆瘥。

 

8.磨刀水,消熱腫。

 

9.甑氣水(煮飯時蒸汽滴下之水)可治因火氣而口角疼痛。

 

還有許多種種的水,在此不贅述。

 

實際上,每種宗教都有其特殊的重點,並且每種宗教都有其終極目標。甚至所有相信神明的宗教都有各異的天堂。而佛教則更為不同,因為其目標為圓滿正覺,而這是與強調神明是截然不同的。

 

依據他們的哲理、經典以及行持,我們可知有些宗教的信仰者之終極目標是在欲界天,而有些則在色界天,或者無色界天。

 

例如,儒教強調倫理,教人行善重於信神。其信從者從未修習禪定。他們死後可望轉生欲界天。基督教只有一本《聖經》充為經典,而在其中「冥想」之字只出現四次,並且只意謂著思考,而與任何習定或觀想無關。其信從者之行持不外乎信仰上帝及十字架之救贖,以及讀《聖經》;他們死後可望轉生欲界天。印度教有許多禪修的教義及種種瑜伽的修法;如果其信徒真正證達高我,則可望轉生無色界天。如果他們的禪定夠深,並且其持戒已淨化其世界欲念,則可望轉生色界天,而非欲界天。因此,所有以上的三個例子顯示並沒有兩種宗教是同樣的。佛教徒超越高我而達到無我。只有他們能證達涅槃以及依據無我空性而建立的淨土。只有佛教能導引其教徒抵達往生淨土之究竟目標,並且免於在天界中依然不免的生死輪迴。天堂依然在輪迴的境域之中,即使神明自身也要修習佛法以免不斷轉世。

 

我們又怎能視所有的宗教為相同的?這種態度是錯誤的。頭一種宗派主義的態度是太狹隘了,而這第二種融合主義的態度又太寬鬆。我們必須再看看第三種態度,辨別主義。

 

三、辨別主義

 

在儒教中有曰:「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禮記·中庸》)這些是儒教(做事)的五個步驟。第四步便是辨別。

 

如何辨別?假設你讀許多宗教書籍,如《聖經》、《可蘭經》、以及祆教的類似經典。所有這些作品都嚴肅地嘗試分別善與惡,以助人擇善而遵循之,並且它們都提及以及強調再生。然而對這些事情還是有許多不同的態度。

 

如果我們論及神,則《聖經》中所描述的神與《奧義書》中所描述的神是相當差異的。耶和華、阿拉及梵天這三位神在其各自的教典中所說的是與其他的相當不一樣的。因此,依照你自己的研讀,你必須學習如何分辨這些不同的宗旨。比較研究是必不可缺的。例如,默罕穆德是回教的創始者。他有七位夫人,因為依照其經典,他在其主人逝世後,娶彼等之妻為妻。這種通姦是他認為正當的。佛陀在成為佛教的創立者之前也曾結婚並住在奢侈的宮殿中。但他離開其妻以便成為修行的乞士。我們來比較這兩種情況。在《可蘭經》中默罕穆德說:「我有我的信仰,而你有你的。我不要你信我的,而你也不要我信你的。」當我在《可蘭經》中讀到這種說法,我向阿拉神低頭致敬,並向默罕穆德說:「這種說法不很好。你必須學些佛法!」佛教徒會寧可說:「如果你要保有你自己的信念,那是沒問題的;但我會試著添加一些大慈與大智的教示以免會有任何一位有情不得救渡,並令所有有情都能證覺。」

 

佛陀一向強調這種大慈大悲並且未嘗只是試行將所有人都勸化入其宗教。當我年輕時我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並且隨著家父去上教堂,誠懇地做禮拜,並且有一位好的神父教導我。然而我讀《舊約》中提及上帝十分憤怒。我想:「我怎能學習憤怒?」我們知道在印度教中《薄伽梵歌》是一部重要的經典。第一部分是一個很動人的故事:黑天是馬車夫而阿周那是不想戰鬥的國王。人生不易,他又何必打仗而殺死他的親人呢?黑天告訴他,打仗是他的責任,並且他應當無畏,因為他(黑天神)是在他這邊的。我將此與種種經典比較。我知道這個故事是由學者編寫的,而不是由神作出的。印度人民是軟弱而不願意作戰的,所以他們就自然地建立一種宗教來順勢利用這種傾向。實際上,在歷史中並無如斯之黑天。我們知道佛陀是在歷史上實有的人物,並且知道他出生的時間與地點。但黑天並非人,而是印度教神話中的神。

 

因此我們必須對種種宗教加以客觀的比較。許多宗教宣稱他們的神是無所不在。在《聖經》裡耶穌說:「我是真理。」佛法從無此等說法,因為真理不應被擬人化。真理是在現在、過去及未來都是的。難道說在耶穌之前就未曾有真理?還是說,在耶和華之前,佛法並非真理?每一個宗教都說自己是真理——到底哪一個是正確的?我們必須檢閱所有宗教的經典,然後選擇最深奧且正確者。

 

許多宗教說神是無所不在的;佛陀說法身是無所不在的。到底誰是真正無所不在的?睡在小搖籃內的嬰兒可能覺得他是無所不在的;在桌下玩的小男孩也可能覺得他是無所不在的。我們應當至少接受最廣義的「無所不在」。《聖經》說神創造了日、月及星辰,而宇宙只在天下。但佛陀提及的不止是此世間的事物,而是泛及許許多多佛土,例如(極樂)淨土,並且他能指出一一佛土的名號。人類能數出有些星星並且知道它們的名稱,但無以指認空中所有的星球。佛陀描述超乎天外的許許多多世界,所有的都在他的經典中提及了。你能客觀地比較關於宇宙的思想在哪裡是較廣闊的——在《聖經》中還是在佛經中。無所不在的應包括一切東西,那麼哪種經典是更加包容的呢?你必須是客觀的。你必須客觀地看出甚麼是最值得和有價值的。

 

《聖經》中的〈福音〉書描寫耶穌;佛教也有典籍描寫佛陀。你可以經由閱讀來看出哪一邊是更為深刻的。你必須有辨別的態度。你如果知道神之為神,你必須也知道佛陀之為佛陀。你應當客觀地比較這些——何為佛陀以及何為神?你必須探討各個宗教之經典、哲理與修持以便比較種種的神。

 

佛陀有一次對梵天說:「你向來自認為是創造者,但我要告訴你真相。由於你累積了許多善行,所以你成為了天神,而因為你是神,所以你所想的都會發生。這是相當正確的。但這並非真正的創造。」後來梵天皈依佛法,但他想要一比神通之高下。佛陀回說:「好啊,又何妨?」「如何較量?」佛說:「我會藏身讓你來指出。」梵天想說,他是無所不在的,可去到任何處,而佛陀總是說他是個人,那麼他又如何能隱身呢?所以梵天就同意了。然而實際上的結果是這樣的:當梵天藏身時,佛陀立即將他指出;但是當佛陀隱身時,梵天卻無從指出。何以故?梵天之無所不在只是在天界之下,而佛對此層次瞭如指掌。但是佛陀恒處於空性之中,因此他無從被指認。在這樣的比試之後,梵天皈依了佛陀。我已印行一英文小冊《諸天讃》(小冊第59號),其中記載所有的天神、帝釋及梵天都承侍佛陀。諸天的智慧遠超人類。如果諸天都敬奉佛陀,我們又何以不遵行呢?

 

假設你要像無神論者一樣地說沒有神。歷史上常記載無神論及「無神」的信仰。有些佛教徒也說沒有神,只有佛。這是相當錯誤的。有的人說天神高於佛,所以我們必須敬佛為神。我們敬神必須不太多也不太少,但是我們一定要辨別,為甚麼?例如,從前有位中國學者擅長書法。他有一位僕人為他研墨,因為中國墨汁不宜儲存而需新研。由於其書法殊勝,有許多人來向他求墨寶。有一天,雖然無人來求墨寶,他順著習性還是想寫字。僕人爲了討主人歡心就說,「你寫的是好極了。」主人就很生氣。「你並不懂。如果你的書法與我相等或更勝,那麼你就可以說我的字好。但是你又怎能知道?你說謊了。你無以評論我。」(可見)讚美過度並不好。

 

你必須信實。好的就說好;不好的就說不好。例如,摩西見到耶和華,而耶穌從未遇見耶和華。他也許曾經在祈禱的精神狀態中見過,但他從未像摩西一樣真正地親見。耶和華的光如斯強烈以致於他不准摩西靠近他。耶穌之光傷了保羅的眼,但是佛陀的光從未逼人不得趨近或傷人。佛陀殊勝的光發自深智與大慈大悲。智光,若無慈悲之光調和,便能燒傷。大悲猶水,而深智若火。後者十分強烈,因而不應觸及。保羅觸及了,並因之而受苦多日,不能見物。如果與大悲調和,就可被水平衡;因此之故,佛陀之光有許多加持的功能,而不會造成傷害。

 

如果我說錯了,而且所說非真理,神與佛都會懲罰我。然而我依《舊約》來談及神之光,又依《新約》來提及耶穌之光,並且我所說的佛光與經典中所述無異。我們必須依照神是如何的來信神,並依佛是如何的來信佛。兩者都會讚賞我而不會處罰我。如果我說神並非真的是神,或說佛陀並非真的是佛,我就可能被兩者都加以懲罰。我以上所說全是真實的,因而我不會受罰。

 

我還在我關於護摩(火供)的書中說,要懺悔天界以下的罪業,可向神與耶穌求救贖。但是欺犯佛與正法的罪業,則應向佛懺悔求消業。這是因為神與耶穌是在天界,而佛與正法則在空性法身境界而超越了天界。這樣說來,我既不消減神權,也不增添佛力。因此神與佛都會喜歡我信實的陳述。你必須將神視為真正是神來對待,不增不減。這是正確的態度。每個人都知道我讚美耶穌,並且曾多次含淚舉行火供來供奉他。我衷心地讚揚他。我不願說不實的話。

 

我已寫了一本書,叫做《請多學些》(陳氏英文小冊第22至第25號),而書內有一些對我所有的基督教友人及讀者們的建議。此書內有十餘章;每一章的開頭都是一種基督教的宗旨,而我就此同一題目加上一些佛法的教示。在此我想談談耶穌十字架之受難,並且會重複一些關於耶穌之犧牲及一位佛教徒之犧牲的討論。

 

每個基督徒都知道,在十字架受難之前,耶穌曾祈禱免此苦杯。我的天主教神父解釋說,這是人性(的表現)。然而靜靄菩薩殘酷的自我犧牲乃是發乎大悲與自由意志,並且他未嘗像耶穌那樣想要免此苦杯。

 

這個故事是載於史籍的。據說有一位非佛教徒的帝王殺了許多僧人,但他卻特別讚賞靜靄而想要招他做駙馬。靜靄逃入山中。他自己割肉成條,掛在松枝上。他想血書自己的誓願,但其血已變白,而非紅色,因此他不能那樣做。他讓血一路滴上山,並發願:「願所有得見我之血或肉之男人及女人皆得圓滿證覺!」最後他雙手捧心面向西方之阿彌陀佛而逝。

 

在他的菩薩犧牲中沒有存留絲毫的人性。這豈非比耶穌的受難於十字架上稍為高明?耶穌知道啊!神知道啊!由於十字架的代贖是基督教最好的宗旨,並且能輕易地影響及喚起對基督教的信仰,所以教會的長老們在世界各地長久以來一直宣揚著它。然而中國和尚靜靄之犧牲只是一個佛教的老故事,並且從未被華人加以宣揚。它也就不為世人所知了。

 

在廣泛地研究所有的宗教,正確地加以探討,並且仔細地加以思考之後,下一個重要的步驟就是清楚地分辨它們。有些教義可能近似,而其餘的可能各別。那麼我們就應選擇其中特別的而且是在哲理上更深奧,修持上更有結果,後果更為究竟的來做為宗教上的主修,而以其次的為輔修及參考。這正是我自己的作法,因為我相信佛法是唯一發現了無我之真理的宗教,然而我需要神及耶穌的幫助以便在基督教盛行的西方世界弘揚佛之正法。我也相信說那些操控此域的精神舞臺者有能力助我弘揚佛法。因此我的第五步——誠摯的修行——會不斷繼續直至永遠。

 

這種辨別的態度是極為正確的。任何依循此途者都會領到佛佑及天龍八部護法的護持。

 

四、剽竊主義

 

我們要論及的第四種態度是剽竊主義。我所說的意思是指,將其他宗教的某些方面據為己有。在英國有一個基督瑜伽社會將許多種瑜伽與《聖經》結合。他們在《聖經》中找到瑜伽的所有各方面,並且遵循印度教的修法,然而他們還是自認為是基督徒,並為結合兩教作出種種藉口。這是十分不忠實的。這種作法是不好的,並且會被神及佛都懲罰。在印度教內有一種禮拜,叫做「巴提與卡瑪(虔信與事役)瑜伽」。這個基督瑜伽社會將《聖經》中的治病及起死回生等事蹟稱為「卡瑪瑜伽」。我們可以說這些是像卡瑪瑜伽,但它們並非真正與印度教之卡瑪瑜伽相同的。

 

茍文達喇嘛有關於西藏神秘主義的寫作,然而其中的圖表卻是由印度教書籍中取來的。我已告訴他:「你抄襲了;這是不很好的。」這是出於印度教的,而佛陀也不會喜歡這樣的東西。他說咒字「嗡」有三部分,但這是印度教的說法。實際上,佛教徒也用梵文。佛陀給字母中的每一字母都賦於定義,因此依據佛理此字也有一種解說。我們不應將印度教視為佛教。這看來太傲慢了,而佛陀也不會喜歡這樣子。佛教徒能以奧義解說所有的梵文字母,並且全都與「無我」相關。如果你自己加以審查,你會發現它是比強調高我的印度教為佳。

 

美國學生從所有的宗教摘取一點教義,但從未深入哲理。他們就像蜻蜓點水一樣地移動著。一個男孩在動物園內漫遊,先欣賞孔雀,再看大象,然後看綿羊。有些信教者屬於許多不同的團體,在這兒拿一點,到那兒又拿一點來試試,但全是十分膚淺地。這也無妨。但如果你要像有些僧人那樣深入修習好幾年,而你修的又不止於一種宗教,那麼就可能受害,因此這是不好的。如果你深入修習佛法,那麼你就會有一位佛教的護法駕臨來護持你。如果你(深入)修印度教,那麼印度教的護法會來;修所有其他的宗教也都會有這樣的事。所有宗教的創立者都有大慈悲,但護法衆則可能生氣而互相爭鬥。結果你就會覺得疲累、頭痛,並遭遇許多困難。護法照看著你,並且知道你的心態。如果你修佛法還一邊想說佛陀並不如耶穌高明,則佛教護法會令你受苦。這是因為你的修為已經深刻了,所以你感動了神及護法來指導你。如果你修對了,他會好好地護持你。如果你修岔了,他會懲罰你。這是會變成十分危險的。如果你有正確的態度,將神信為神,而佛信為佛,護法們就不會罰你,並且你會一生平安且享高夀。

 

在文學領域內剽竊是十分通常的,並且不會有影響人生的危險。正如伏爾泰(1694-1778)所說的,「所有字典的編者,所有編輯者他們所作不外乎逆著或順著重複已經刊行的意見、仿冒及真理,都叫做『剽竊者』;然而誠實的剽竊者不冒有發明之功。」

 

但是宗教內的剽竊則十分危險。它能引起佛之護法及神之怒。由於每一宗教之創立者都有神通,他知道他的教示為何,也知道甚麼是由剽竊者從他處借來的。宗教內的剽竊主義的結局就是使信者之精神生命死亡。例如,如果有一位佛教徒相信《聖經》包含了所有佛教的教示,而改信基督教,他就會墮入輪迴。或者,如果有一位基督徒相信佛教,但他將佛視為神,將天堂視為與淨土一般,而不瞭解觀空之特出處,則他也會墮入輪迴。這不僅是真理或謬論的問題,而且事關(來世的)昇沉。因此這是十分危險的。宗教上的剽竊者之罪是比文學上的要深重許多。

 

究竟每一宗教之神皆有其智慧,因而能知道何為佛陀。我的英文小冊第59號《諸天讃》是由喬達摩佛陀之傳記譯出的;其中提及有多少曾護持佛陀的天神。佛當然知道那些天神是誰。佛陀也教示他所有的弟子要憶念這些護法諸天尊,以求彼等護持。我們不應只信佛,也不應只信神。皈依佛,並且請神幫助。佛在空性中,超出輪迴,而神是在輪迴之頂層。但是神有能力幫助在輪迴內第三層而又無有神力的人類。如果我們皈依基督教,並視其天堂為涅槃之目標,我們會隨著天界墮落(在輪迴中)。因此佛法之教義不應為基督徒所剽竊。這是我誠摯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