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壇陳設簡說
林鈺堂
本文依據 陳師之教授簡述安設佛壇之意義及原則,以供一般初修者應用。文後並列參考書目,以供進一步之研習。
一、安設佛壇之意義
甲、迎請聖眾降臨常住,以加被行者及眷屬智悲日增,直至圓滿菩提。乙、以禮拜、供養、讚頌、種種承事列於日課之中;一則加深皈依之關係,積集道業 資糧,二則迴向眾生成佛,培養菩提心。丙、藉觀佛、點燈、上香、獻花、禮拜等,使五官之作用全體投入佛事中,擴大並加 速行者心靈之淨化。丁、使日課不但定時並且定處,更易形成牢不可破之習慣。
戊、佛壇之莊嚴可以表明行者皈依之信心,並使訪客有見聞隨喜之機緣。
二、佛壇之位置
佛壇以安於專室為理想。如為多層之建築,宜設於頂層。若無專室,應擇寂靜處,或常課時可閉門靜修之室。佛壇之坐向,視主尊而定。如為淨業行人,當以阿彌陀佛為主,彼應坐西向東。如為消災延壽藥師佛,則應坐東向西。如無適當方向之壁面可資利用,亦可不拘於此。宜擇光線充足,行者較易專心瞻仰之壁面。
三、佛像之安置
佛像應擇如法製做者。儘量避免以易碎之材料,如陶瓷做成者,以免不慎造成損毀。一般而言,應請完整而有底座者。但遇久經大德供奉之古董佛像,雖肢體略有殘缺,仍可請領繼續供奉。平面之佛像,宜請大德為之開光,迎入佛之身、語、意、功德及事業。立體之佛像,如為中空者,應先請大德為之裝藏,以經咒、舍利、珍寶、松柏等填滿,再開光。如臨近無大德可請,仍可先安奉,待將來之機緣,再為之開光。壁上懸掛之佛像,應依其地位之尊卑,而定高下。通常以上師、本尊、空行、護法之次第,由上而下,分排懸掛。其中並應再依法身、報身、化身;或佛、菩薩、辟支、羅漢之次第而分高下或左右。同一排之聖像,其地位高低可有兩種排法:以右為尊—從壁面之最右邊(即行者面壁時,行者之左手邊)排起。以中間為最尊,再依次輪流安置於其右邊,再左邊。如此排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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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掛佛像也應考慮到各像之形式及大小,以排成美觀對稱組合。因此以上所介紹的兩種排法,可斟酌選用其一。本尊像與其壇城像,只可掛成上下,不可排成左右。壇城在本尊之上或下皆可。例如西方極樂世界圖,可安於阿彌陀佛像之上或下方,而不宜排於其側。以上所述以右為尊,乃印度、西藏所傳文佛之古制。漢人所繪西方三聖像,往往依漢俗之以左為尊,分安觀音、勢至於彌陀之左、右側。吾人為顧及畫面兩菩薩都是向佛而立,只好入鄉隨俗,仍依左、右而安之。若三像不在同張上,且菩薩面向正前者,仍以依文佛古制安觀音於右為宜。如果一面壁上掛不下所有佛像,可分掛於其他三面壁上。每面壁上之佛像,仍應遵循前述尊卑次序之原則而安設。護法聖眾也可集中掛於正對佛壇地位稍低之壁上,以便彼等注意佛陀之指令。也可於護法眾下添設供桌、供品,構成護法之專壇。立體之佛像可安於佛桌上。如僅有一桌,則以靠近牆壁之桌面安像座,靠近行人之桌面陳設供品。佛桌上佛像之尊卑次第,仍循前述同排之兩種排法之一而定。若排成數排,則應注意避免大像遮小像之情況。佛桌及供桌皆宜以莊嚴之桌巾鋪設其上,或雕飾以吉祥圖案。舍利宜裝於有透明玻璃窗之舍利塔,安於佛桌上供奉。
四、經架之位置
一切諸佛皆由法出生,是故經咒只可安於佛像之上方或兩側,以示尊重,而不可誤置於佛像或供桌之下。經書或佛咒,亦可安於佛桌上以供奉之。惟於經上,不可安放他物。如果只有一個書架,無有專門之經架,則應將佛經置於頂層,佛學論著及梵唄、五會念佛等之錄音帶其次,外道及世間學問安於其下。有心流通佛書、佛像之行者,可於經架上設一流通欄,或置一流通經像之專櫥,安於佛壇附近或客廳,供訪客自選自取。
五、法器之安放
佛桌上可安放各種法器,如木魚、引磬、法輪、鈴杵等,於佛像之前方或兩側。念珠可右旋三圈繞成蓮座,而使父、母珠直立此座上,以安置之。拿起鈴杵時,應兩手交叉,右上左下,右杵左鈴;安放時亦復如是。因此在桌上,鈴應緊置於杵之左側。鈴上佛母面朝行者。如有密宗所用之鼓,則置於杵之右側,使鼓之側沿貼桌面而立,(鼓面不貼桌面。)法輪如無法平穩直立,可以其柄插入米杯中以安置之。密宗法器如蒲巴、鉞刀,應置於使用該項法器聖尊之附近。若平放,其尖鋒應朝外以防魔。若豎立,尖鋒應向下。因此蒲巴亦有直插於米筒者。用以計算佛號、供曼達或禮拜次數之計數器,亦可安於佛桌邊上。大禮拜所用之長板,小禮拜之拜墊,習定用之坐墊,可安於供桌前方,如供桌下空,則平時內藏,應用時方取出。
六、供品之陳設
供桌中央可置香爐。爐內宜先置香灰或細砂,或者先暫用米,等將來香灰積多了,再篩過以供插香。或供燃檀香粉及檀香木。方法是先燃香粉,然後漸添切成小條之香木。如果防香煙燻壁,可用有蓋之臥香爐。線香如中途停熄,不可再燃,但可做臥香再燃。不可在香未盡時拔起熄之。不可用形如線香之小電燈混充供香。若租用他人房室,不准點香,至少應置檀香木三、五塊於供桌上。供桌之左右側可供燈一對於佛像前。以有蓮座或龍座等莊嚴之供燈為佳。最好是小紅燈泡之電燈,並維持常明不斷。此外可添供酥油燈、花生油燈或蠟燭。供桌兩側應供花瓶一對,以不易打碎並且有花飾美觀的為佳,例如景泰藍瓶。瓶中供花以時新之鮮花為佳。或者以人造花插成美觀之擺飾。遇有鮮花時,另以他瓶供陳。花瓶中也可夾插孔雀翎若干支。供花於佛,不可用有刺者,如玫瑰。有刺之花只可供護法,以其威武不畏刺故。瓶花插成美觀者後,應將最美方轉向受供之佛像。香爐前可陳供杯一排。顯教行者可供清水三杯。密教各派傳承不同,有七杯、八杯、九杯之不同。杯中供物各派亦大同小異。八杯分表八供,由佛像之右至左分表水(盥洗用)、水(飲用)、花、香(燃香)、燈、塗(塗香)、食(食品)、樂(音樂)。普通為七杯清水,食品另供。代表塗香之第六杯中,可加入數滴香水。杯間距離為一粒米之長度。關房內之供桌,也可陳設兩排供杯。近佛一排供佛,近行者一排則供具本尊佛慢之行者。近行者之七杯,其表法則由行者之右至左。密宗行人普通應供陳曼達,或為七供、卅七供,紅教則別有三身曼達。各種時新果品、食物,皆可供陳。但顯教行人一般皆只供素。密宗行人兼供葷素,但不可為供葷而殺生或指使他人殺生。只可就市面現成之葷物購來供奉。
七、供品之添換
每餐之前宜先添換供品。香可隨時供,至少點早晚兩次。常明燈以外之油燈或燭火,如不能常供則於晚上或做功課時點燃。鮮花應每二、三日換清水,並隨時取出凋萎者。人造花可於數個月後換一次。每晚臨睡前或晚課後,將供水想為甘露倒掉以施餓鬼。將供杯擦乾成兩疊倒置。(第六杯沾有香水者自成一疊,其餘合為一疊。)如供杯不能合,則分別倒置。晨起將七供杯排好,可先放第四杯於香爐前以為中央之基準,然後分列左右各三杯。然後以有嘴之水壺添清水,同時唸「嗡、阿、吽。」凡上供品時,皆應唸「嗡、阿、吽。」曼達亦應添米。若無時間可日日換曼達,至少於每月供上師、本尊、空行、護法之四日換之。(此四日依序為陰曆之初八、十五、廿五及廿九。紅教則改初八為蓮師之初十。)各種食品供陳之後,或經一柱香、或一、二日,即應取下,以免供久陳腐,反而遭罪。供品之價值在誠心,故以特意為供佛而購備的為佳。自用之食物也可先供佛再領用,以領取加持,食時當作甘露想。供品取下後或自用、或施戶外生物,並念施殘食真言「嗡、烏幾札、巴零打、卡卡、卡嘻、卡嘻。」,使彼等分享佛恩。曼達換下之米,可全施鳥雀。預備供奉用之香、燭、米、火柴等,可儲藏於供桌之抽屜內,或供桌下,較便取用。火柴有毒,不可放於供桌上。若家中有小孩,慎防他們玩弄火燭,寧可收藏於其他高處。
八、旅遊或遷居時之處理
出門旅遊時,最好能請人在佛壇依舊代供,自己在外每餐前也先以食品遙供再領用。若無人可代供,可先觀佛壇聖眾化光入自己心中,或入日常手轉之法輪內,然後取下會變壞的食品、鮮花,熄滅燭火,倒去清水。在外每飯前先供隨身所攜法輪內之聖眾,或於食用時想成是在供養心內諸聖。回家後再觀聖眾由心或法輪化光出來,回到各各像內。遷居或佛壇遷室時,先觀聖眾化光入己心或法輪,再移動佛壇之一切。等佛壇重新安好,再觀聖眾化光返回像內。如臨近大德,此時亦可重請開光。
九、結語
以上所述極為簡略,偏重實際之應用,省略深奧義理之說明。希望初修者能依此安設佛壇,起修供養、禮拜等加行,並養成定時定處做功課之習慣。並且請不以此為足,進一步研讀文後所列之參考資料,以便了解供奉佛壇與神壇之差異,如何建立與佛像之正確關係,種種供品諸多層面之意義及表法。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關房內初稿
參考書目
一、Yogi C. M. Chen, Chenian Booklet No.57 Images & Decorations.
二、Yogi C. M. Chen, Chenian Booklet No.73 Chenian Commentary on the Tantric Ritual of Avalokitesvara White and Red, Volume I.
三、英著陳健民;中譯林鈺堂,紅白觀音儀軌陳氏註解(上),曲肱齋中文小冊叢書第六種。
四、講述陳上師;編寫林鈺堂,沐恩錄。
第六類,第四、第五條。
第十一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條。
第十六類,第七條。跋本文稿成,呈 陳師乞教。蒙 師批閱,賜下校勘多處,已依之更正。謹此鳴謝誌恩。江美玲師姊於閱後提出多項注意及改進之事項,余深為感謝,並已將七供杯表法原列八供之誤更正。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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