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無我」簡繁轉換 - 繁體林鈺堂
引言佛法的根本教示是指出「無我」。這在一般人聽來,很難接受,也很感困惑。平常生活裡,總是以自我為中心在運作著;這在世間幾乎是天經地義,佛法卻說「無我」,到底是甚麼意思呢?世間雖也有「無私無我」的說法,意思只是提倡「大公無私、公而忘私」,並沒有否定「自我」的存在。如果佛法所謂「無我」是否定「我」的存在,從社會生活層面來看,是不切實際的。否定自我的「無我」若可以接受,又要如何應用於生活呢?若「無我」的理念在群體生活中行不通,豈非空話,莫非玄學? 以個人及群體的自我為中心的世間生活,雖因之而引起種種困苦,但是在別無選擇的現實情況中,大家都不得已,只有繼續依舊維繫著。雖然有些政黨以群體共同的福祉為標榜,但是不論已否執政,只要一涉及現實利害,就離不開派系的運作以及權利的酬庸。佛法何以昧於實情而倡「無我」,又教人不要貪著世間的名利及愛慾,其真正目的何在?修習「無我」既是與世情背道而馳,又有甚麼好處,又有何等重要性呢? 在佛教徒而言,縱然信受或瞭解了佛法所示「無我」的真義,仍然可能面對下列的問題:既是無我,又是誰在修行呢?將來又是誰證覺呢?又是誰渡眾生呢?怎樣才是修「無我」呢?又如何決定修對了沒有?想修「無我」是不是也是一種我執呢?若是我執,豈非愈修「無我」愈加強我執,又哪能達到「無我」?既是無我,又何待修習?豈非愚者自擾,多此一舉? 在佛法中有教示說,需要修空觀,入深禪定,才能斷除微細的根本無明我執,而徹證「無我」。一般行者大多缺乏入深禪定的功力,那又要如何修「無我」呢?是否就無從用功著力了?「無我」既然如此難解難修,在佛法大海中是否有其他的教示可以達到「異曲同功」的效果,而又較易讓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修習呢? 以上提出一連串的問題,以顯示〈如何修「無我」〉之急待探討。這些問題皆是有心深入佛法者難以避免而又不易解答的。本文試就此等疑難逐項加以解說,並提供個人修習「無我」之心得,希望能對修習「無我」之行者有所裨益,並引起大眾修習「無我」之發心。 一、「無我」之真義佛法教示「無我」以救拔眾生脫出輪迴之苦海,然而「無我」並不是為了達到此目的而塑造出的理念工具或教材。「無我」是在哲理的解析及修行的證量上都確認的真象。因此佛法的救渡不是靠盲目的信仰,而是指出真象,助人脫出困惑。 「無我」並不是說沒有一般所知的個體的存在,而是說「我」這個觀念沒有絕對獨立的指稱對象。一切經驗的內容都是種種條件湊合下的現象,隨著構成要項的遷變而轉換,並無絕對獨立的存在及自主性。任何指稱及標示皆是在渾不可分之整體經驗中,勉強安立名號及劃分界限的相對性認知活動。雖然在人際活動中可以指認及分辨個體之存滅及行跡,細察之下卻必需承認缺乏絕對的指認對象,而只是一時取相、權宜的方便。細究其實,「我」只是觀念上的一個指認工具,與實際的經驗並無必然的關連。一般世間的活動及個人的言行,都在「自我」的觀念籠罩之下,而缺乏對此觀念之本質的瞭解,也鮮有能加以反省的。因此為我執所困,不但出苦無期,而且作繭自縛,愈陷愈深。在修行上若能達到意念的停止,甚至在定中鬆去潛意識中種種觀念與習性的束縛,則能體會本來沒有主客的對立,亦即並無「我、你、他」的分別指認。 既是無我,又是誰在修行呢?陳上師曾以專文討論此題,而教示曰:「正見是修行之自性。」詳見《曲肱齋文二集》內〈修行自性之推究〉一文。然而正見在初修者而言,似乎限於觀念所能表示的範圍,而缺乏深刻的體會。若從一般修行者的過程來看,起修時也不一定正見具足,有的是因為受重大變故的刺激,有的是因為遭遇難關而謀求出路,或因好奇,或因親友之薰染,種種因緣,不一而足。接著在經年累月的修途上,也有精進與懈怠的時期;若只是正見在指揮著修行,又何以會有退懈的時期?此外,對於佛法教示的了解,也是在人生經歷增長之後才轉深刻,可以說行者心中正見之確立與融通是修行生涯所養成。這樣看來,也許可以推說,修行的原動力是眾生本具的覺醒。這種覺醒因世間的習染與纏縛而被掩蔽。但是有時又因種種因緣而得以復甦,導致起修。若能加以維護,則修行不會退懈,而終致圓滿之開發,即是證覺。這種說法雖不及以正見為修行自性之可以明確指認,卻有直覺上之體驗為其根源。本具之覺醒雖無法加以客觀之描述,但可以說明一般修行之種種現象,又合乎佛法「覺性本具」之教示,也合於佛法認為眾生可能未聞佛法而自己領悟真理的「緣覺」之說,故此說應有參考之價值。 物理學關於光之理論有「粒子說」與「波動說」,兩者並不相同,但也不衝突;必需兩說兼採才能完整說明光之種種現象。對於修行主因之分析,似乎也要兼顧正見之主導與本具覺醒之推動,方能對修行之形形色色給予圓滿的說明。若以正見為修行自性,則正見當然無「我」;若以本具覺醒為修行之推動力,則因為此種覺醒是超越後天學來的觀念的,故非「自我」所能界限。綜合言之,即是修行之進展不在於有「我」。 依據本具覺醒推動修行之說法,則修行不必有能修之「我」,只是本覺甦醒之表現;證覺不必有我,只是本覺圓滿開發之謂;渡眾不必有我,只是圓滿之覺醒的表現震起蟄伏之覺性。修「無我」即是放棄我執以恢復本來的清明。能看得開、放得下、寬容無爭,放任因緣之自然演進,便接近修「無我」。「無我」是真理;合者得解脫,不合者陷纏縛;無可勉強,無需爭論。修習「無我」只是本覺之醒悟,合於真理以行事處世,並無存心欲執取何種結果,連以佛法渡生亦只是合於真理之必然行止,故非我執。「無我」並不待修,亦無可修;所謂修「無我」只是放棄種種我執以及放棄執「我」為實之謂。在有情自心若覺察有我執,則必以種種方便放捨之,方能回歸本來之無我,故修「無我」並非庸人自擾,而純屬知病服藥。 二、有「我」的反省雖說在哲理上及修証上都確實無我,奈何現實生活的利害關係以及社會的運作都建構在「我」這個觀念之上。佛法何不隨順世法,而偏要唱反調呢?這是因為我們若反省世間的種種苦及其成因,就會發現「我」這個觀念是很多不必要有而純屬人為的苦難的基本因素。有「我」則必有成見、偏見,而不能平等待人,不能博愛有情,也就難以進而修習種種善巧的服務。然而就一般的認知而言,明明有獨立的個體,有其需求、言行、權利及責任,若說應當貫徹「無我」,則社會又當如何架構、如何運作?個體之生存又當如何維護?豈非應當只在道德的層面講求善惡的分野與抉擇,而不應深入探討以致動搖社會結構之基本觀念? 欲明瞭佛法宣示「無我」之慈悲本懷,就必需先認清佛法所欲拯救有情離苦得樂的範圍。佛法的目標是要使所有有情皆能永遠徹底地超出輪迴生死之苦。若不在根本上改革,依照真實無我來生活,則不可能達到這種究竟解脫的目標。若不能徹底無我,則任何慈善行為皆只是在相對環境許可下的表演而已。換言之,有「我」的結果,在環境的壓迫下,自保必定取代慈善,功利與權勢必然在生活中掛帥。豐年則老弱尚得劣食;飢荒則貧寠無以維生。世間的規範所能匡正的十分有限。對境遇的維護,人力又何能勝天?不管人為如何努力,社會及個體之安樂皆無絕對之保障。有「我」則必有爭鬥、猜忌與不安;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人間與叢林何異? 有「我」之弊端已略舉於上,然則「無我」又何以維持社會之存續及安定?縱然有少數法眼明淨且高尚其志者修行「無我」於生活中,奈何大多數人並不景從,依然「我」行「我」素;似此又何能改良社會、移風易俗?更遑論及普渡眾生,永出輪迴了。若不能改變社會之以「我」為中心,則少數人修習「無我」又有何益?因此必需說明修習「無我」之重要性。 三、修習「無我」之重要性首先需要說明提倡「無我」與社會之存續與安定,不但不衝突,反而大有裨益。一般想來,若貫徹「無我」之理念,則無從講求個體之權利與義務,結果不是流於空泛,即是被少數之統治階層以此類理想催眠大眾,而坐收實利。若一般人真誠修習「無我」,是否會產生流弊,層出不窮?從根本上瞭解此問題,先要認清社會之安定與存續,基本上是依賴成員之互信與善良。任何規章皆十分有限,不是繁複到只有專業者能解,即是應用之妙在乎當事人之解讀與執行。若人人以強化我執、照顧私利為優先,則任何典章制度皆只是弱肉強食之粉飾而已。若社會中之共識以修習「無我」為要務,則和樂、互助、互諒之氣氛自然存在。唯有修習「無我」,方能真正彼此體恤,並體會同為有情,皆有生、老、病、死之苦的共同命運。此外,個人一生是否有真正的平安、喜樂,亦賴修習「無我利他」以致。這一點比起衣食、名利上的計較是更為基本,更為重要。 其次需要說明修習「無我」之必要性。若因實修「無我」者稀,實行以自利為中心者眾,而放棄此途,則不但社會更易趨向功利、邪惡與不安,個人亦永無精神上得安寧、喜樂之片刻。若能勉為其難,屹立於濁世我執滔滔之洪流中,實行「無我」之同體大悲服務,則不但有望藉長遠之奉獻感化人心,移風易俗,更使個人生命之潛能得以充分發揮,進而攀登正覺之高峰,超越世間輪迴生死之苦海。修習「無我」,不但有關個體之迷悟、生命之價值,更與所有有情之離苦得樂息息相關,豈止不可輕言放棄,實是有心救世者必循之大道。 世人非不知善惡,非不欲心中清明、安寧,非不欲自利利他,同享安寧、利樂之人生,奈何遷就世間之現實考慮,又不能將私利置於公益之後,因此因循度日,難以自拔。若見有人真實奉獻,實行無我利他,莫不樂於扶助,共成濟世之大業。因此有志之士更宜身先大眾,早日投入佛法救世之偉業,以促成人間淨土之早日實現。 學佛當效法釋迦牟尼之放棄世間享樂,專為解脫輪迴而修行,並為了集中精力於道業,甚至乞食維生。若是礙於衣食之尚無著落,而不能投入修行生活,甚至祈求先有房產,無後顧之憂,才願進修,則在心態及行徑上皆與本師 釋迦牟尼相背,又何以學佛? 講「無我」即是宣示一切皆因緣和合之現象,因此佛法並不輕視社會生活中之技術層面,反而是認定一點一滴皆有其影響。然而根本上之人心淨濁才是決定技術應用之方向及厚薄的主因,因此宣揚佛法往往側重人心之開導。 科學之根本建立在主客對立之客觀性上,並依賴觀念以建立理論體系,做為其作業之依據。從佛法教示之「真實無我」觀之,科學當然是建立在人為之分別取相上,而無絕對可靠性。各種科學理論之演進以及種種科學結論之屢經修訂乃眾所熟知的事實。科學知識只是相對的認知所得,不但有其缺限,而且無以指導精神生活之提昇以及如何從輪迴解脫。在解脫生死輪迴之大問題上,科學無所措手足,吾人惟佛法是賴。不論科技如何高度進展,不能保障個體之安寧幸福;然而依照佛法修行則能消弭宿業,逢凶化吉,因為宇宙之真象遠超科技知識與儀器所能及之範圍,而確有業力、神鬼之作用。 深入「無我」之修習,並不會變成冷漠無情,反倒因為私心的減弱、天真的恢復,而自然增長同情心、慈悲心。體會「無我」則不自傲,自然敬重一切。無我則無成見、偏執,也不對別人持有定見,而加以計較,與之對立。無我則不著相,遇事不會遽而評斷。無我則無貪、無嫉、無疑。因此修習「無我」會自然達到自心的安寧與世間的和平。每個人的見解難免有所偏頗,雖是自然地因環境與個人性向而形成的,若自執其是,可以產生很多困擾。若能自省可能有偏,可能不切對方之實際情況,而自知節制,不隨口評論,則易於恢復本來之清平。 四、如何修習「無我」佛法之修行雖包含種種的修法,並有離世獨居、閉關專修之舉,但都離不開身語意之一致,也不能與生活脫軌。即使閉關也非以獨守孤寂為目的,而是專一道業,志在早成,以便普渡群生。因此「無我」之修習,應由修法與實行二方面來進行,並注意二方面之配合與融通。 先就修法而言。頭一層是瞭解「無我」之真義。由思考而確認「自我」這個觀念並無確切的指稱對象,因為經驗所及並無絕對獨立存在者。一般所謂之「自我」只是社會文化內之習慣指稱,而個體與「自我」之觀念並無必然的關連。實際經驗是渾然一體,並無觀念之分野。「自我」只能做籠統之指稱,在社會生活中雖堪運作,在哲理解析下卻無明確之對象。一切現象是因緣和合的結果,沒有絕對獨立的實質可被確認為「自我」。 再來需藉佛法的修持,如念佛、數息、修止,使定力增長。然後在定中思考「無我」之真義,使之成為明確的體認。定力的培養及定中堅定「無我」之正見,皆非一蹴可成,而賴長期努力修持。關於習定,拙作〈佛法習定入門〉可供參閱;此文收在《一曲十彈》書中。 至於在生活中修行「無我」,則如下述。「自我」之觀念雖主宰一般人之生活,卻非明確而易察覺的。在實際上「自我」所涉及的是一個與個人的名聲、利害、考慮、見解、感情、意願、欲望都糾結在一起的極為複雜的心理作用。因此光憑上述正見之培養並不足以針對此糾結而開解之,只能提供解脫方向之照明。欲實際化解此心理上之情意糾結,必需從減輕「我執」著手。每個人之「自我」雖不易察覺辨認,但表現在生活中則為遇人遇事時不假思索的種種反應。若能置身場外以旁觀之,則往往可察覺其中因人而異之個別「我執」。就生活中隨時隨地自現之「我執」而修習放捨、修習開闊,方是操「無我」之利刃以解剖「自我」之糾結。傳統教授指示需在深禪定中觀「無我」方能破微細無明之我執,與此段所述並不衝突;因為真修「無我」者不可能連生活中所現之「我執」都不察覺,都不加以放棄。正因為在生活中不斷修習不為隨緣而現、如「千面人」之「自我」所惑,才有可能達到將來在深禪定中的豁破無明。 在生活中修「無我」,並不會變成無法做事。由修「無我」而體會有情之同類苦樂,引發同體大悲,正是促進無私服務之動力。由於放捨「我執」而能替人設想,能從大體及長遠著眼,反而更能提供較為完善的服務。修行者實際上必經長遠之從事服務,接觸種種人,經歷種種情況,而瞭解人生之多層面,然後體認在人生的意義上孰重孰輕,而確定明智的抉擇,義無反顧地從事佛法的宣導,以自利利他。 五、修習「無我」之方針於生活中察覺「我執」時,如何修放捨,如何修開闊?謹就個人修習之心得提供下列之方針:
修行者若能在日常生活中掌握上述三個方針,則做人處世之間正是修己渡他之際,而得以漸漸合於「無我」之大道,安住於無爭、無憂、無貪之本來清淨中。 六、「異曲同功」修容忍「無我」之真義其實難為一般未經哲學解析訓練者所瞭解。有些學佛者擅於操佛學術語東說西說,雖然無瑕可擊,卻只能在術語圈中團團轉。一離術語之小圈子,即無以說明佛理;此種瞭解是不夠明徹。禪宗開悟,連經籍的言教都不屑一顧,卻能以種種方便接引當機;學佛應當徹底到能夠如此活潑。 修行「無我」於生活中,往往與世情背道而馳,因此令有心之初修行人常感無力付諸實施。其實佛法之道理並不限於一種修法;理論上透徹則能融通多種修法。〈心經〉提示修空性之智慧,即是提倡修習「無我」。我仿〈心經〉之體裁而作有〈大悲波羅蜜多心要〉一文,提示修同體之大悲,亦即提倡修習「容忍」。俗謂「有容乃大」;修容忍以達無限開闊與修「無我」以返本來之清淨,實有「異曲同功」之妙。此篇拙作已收在《無限的智悲》書內;該書內並有專文會通〈心經〉與此篇〈心要〉。在日常生活中修「容忍」較修「無我」易於掌握,因為不需徹見「無我」之真義,只要能容忍,納異為同,則漸趨無限之廣闊,而於無限中即是無我矣! 修容忍與修「無我」之共同基準是菩提心。若無菩提心之指引,修「無我」難免陷於孤寂。若非菩提心之開闊,修容忍只是勉強自己。個人之生活若以一般世間事業,甚至慈善事業為中心,雖可離於小我之偏狹,卻難以達到超越人類共業之精神巔峰,並可能隨事業之起伏而有心神之波動。至於完全認同菩提心,則離開任何種類之對立,而安住於異乎尋常之安寧中。菩提事業之盛衰只是各個眾生在覺道上隨著覺悟的深淺所作行止的綜合表現,並無誰高誰低、誰得誰失。迷悟皆緣起所現;菩提心則使人隨緣得以解脫。救渡眾生、愛護有情之菩提心前,一切覺悟有情皆頂禮!一切有情皆應皈依菩提心,方能真正離苦得樂! 結語「無我」之修習十分難以掌握,而其影響又不如「立竿見影」之可期,因此一般人往往只在言談上表示讚可,而難以深入修習。雖然如此,若要超脫世間輪迴生死之大苦,並進而提供大眾解脫道上的服務,則此乃必修之道業。雖曰修容忍是「異曲同功」,細察之則知修容忍與修「無我」實是互為表裡,相輔相成,而難以截然劃分。修習「無我」不但可使個人由私心自限中解脫,而得享開闊、安寧之人生,並且使實行者學到如何以種種方便徹底救助大眾。此事固然必經長期之無私奉獻方見結果,然而其利益廣及十方三世之有情,不修習又是永恆之出苦無期,吾人若隨順明智則只有實修之一途。 吾嘗於夢中逢女鬼,即對之手書「南無阿彌陀佛」,彼即隨之消逝。自解此夢乃以聖號書符濟渡幽冥之兆,遂付諸實施,印符供眾,用於焚化以超拔幽冥苦眾。自從通行以來,各地佛友不斷傳來感應事蹟之回報。自省並無特殊之功德,只是真誠從事佛法之修習及傳佈已有多年,因此感得 陳上師、佛陀及護法聖眾之加被,而有此種菩提事業之效應。謹此略誌此事以勉勵有志獻身修習佛法者。此等長遠之大事固非虛假;佛陀必佑真誠行者;吾人有志即不應遲疑,徒然稽延自己成證的時日。 一九九五年十月五日 [Home][Back to list][How to Practice "Non-Sel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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